第十四章 合约(第4/5 页)
别说,他居然把人家的微信号要过来了,俩人就当着彭向明的面,扫码加了微信——彭向明还是有点小目瞪口呆的!
…………
刘星语是执行制片,一手掌握着《三国》剧组的财政大权,虽然现在剧组尚在筹备阶段,但几乎所有的事情,都离不开她,终于应付完这一场谈判,她很快就告辞离开,又过了十几分钟,属于彭向明的那一共十分合同在盖好了公司印章之后,终于又回到了他的手里。
这才算是彻底完成签约了。
这个时候,人家公司的员工都已经开始纷纷下班了。
俩人要去找刘星语要告辞,却被告知刘总已经出门了。
于是俩人直接走人——刚一进了电梯,在会议室里始终做淡然事外状的彭向明,已经迫不及待地打开了合同,一边看,一边问孔泉,“胖哥?你这一共是给我谈下来多少钱?”
孔泉看看他,扭头看看电梯,直接按了一个二十一楼。
电梯旁边标着呢,二十一楼有一家茶餐厅。
等到了二十一楼,找个僻静的角落,点上两杯茶,要几样点心,两人坐住了,孔泉这才逐一的给彭向明盘账——
首先是彭向明马上就能到手的授权费。
三首歌的词、曲,以及彭向明必须在限期内完成的编曲,同时授权给电视剧使用,授权费60万,每首歌20万。
以上三首歌的旋律授权给电视剧配乐采样使用,授权费30万,每首10万。
这是合计90万,对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打入指定账户。
也就是说,这部分是稳稳落袋,彻底到手了的——虽然编曲还没给。
除此之外,就是他接受对方的聘请,担任《三国》的音乐副总监、担任三首歌的监制等等事务性工作,对方所支付的报酬。
音乐副总监的报酬,三万块,三首歌的监制,每首两万块,共六万。
这笔钱加一起才九万块钱,但事先敲定这件事情的时候,彭向明自己定的基调就是“跟着学习”,所以也不可能嫌少。
而且不光少,这笔钱甚至还需要分期支付。
以上,总共是99万,都是预期中会很快拿到的。
接下来,就是极为细分原声碟销售分成。
那个实在太复杂,你想想光合同都好多份,细说起来极为繁琐,但归总来计算,倒也大致条目清楚。
一旦原声带上市销售,首先是单曲。
彭向明拿出来的这三首歌,他将独占词、曲、编曲和监制这四项的分成,可以说,只有一个歌手分成是他拿不到的,所以,每首歌每销售出去一份,他都将获得15的销售分成——针对这个版本,三国原声,这是永久性的分成。
至于歌手能拿到多少,那就是别人的事情了,他没资格参与。
在事实销售中,一首歌的网络定价,一般都是两块钱——像许志君那样的偶像,人家敢定价五块一首,关键是还不愁卖,动辄销售额破亿,那是人家的本事,并不是市场的常例,两块钱到三块钱一首才是正常价——按两块钱一首计算,这三首歌每有一个人购买了其中一首,彭向明都能得到三毛钱的分成。
而在整个的一张大专辑里——等到出来,大概会定价20或30之类的——彭向明仅凭目前的三首歌的词、曲、编曲和监制,已经一共可以占到51的分成:三首歌本身的创作,每首15,作为监制,每首歌又可以得到02。
当然,之后大家还会再签三份合同,在那三份合同里,会视霍铭这位音乐总监,到最后在这张原声碟里到底采样了几段彭向明的歌曲,来计算他那些被采样的部分,所应该获得的分成。
总之,挺复杂的。
折算下来就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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