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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階段:從六月二十二日至七月十四日,是一面與日本交涉一面依靠列強調停的階段。
六月二十一日,日本舉行御前會議,決定向朝鮮繼續派出第二批部隊,並撇開中國而單獨脅迫朝鮮政府&ldo;改革內政&rdo;。日本挑戰的意圖已經暴露得相當充分。當時,日本方面雖百般威逼,朝鮮政府仍嚴正指出:日本&ldo;嚴限實行改革的日期,不免有干涉內政之嫌。&rdo;注10並表示:&ldo;內政改革一事,須待貴軍撤回之後,我政府可實行之。&rdo;注11拒絕了日本以高壓手段強勒&ldo;改革內政&rdo;的計謀。此時,清政府主要依賴列強進行調停。在朝鮮,袁世凱與大鳥圭介的交涉已告終止,在北京,總理衙門與小村壽太郎的談判表面上述在進行。先是七月四日,小村至總理衙門表示,&ldo;願兩國相商,不甚願他國干預,以免日後牽制。&rdo;並說明&ldo;已按其外務電,予以商議之權,日內必能開談&rdo;。注12其後,總理衙門與小村進行了兩次會談:
第一次會談是在七月七日,中目方面參加的有奕劻、孫毓汶、徐用儀、崇禮、張蔭桓五人,日本方面則由小村壽太郎攜書記官兼譯員鄭永昌參加。其主要對話如下:
小村:&ldo;對於此次事件,如貴我兩國不速開協商之端緒,恐日益受他國之干涉,此應為特別注意之事。&rdo;
孫:&ldo;貴政府對此事更應提出辦法,我政府希望據此與貴署大臣達成協議。&rdo;
小村:&ldo;目前自朝鮮撤出兩國兵員,乃談判開始先應議定之事項。即對於搬兵之方法和時間進行必要之協商.此點僅供貴王大臣參考,故明言之。&rdo;
孫:&ldo;如同意以此為協商之第一項,本大臣亦表同感。&rdo;
奕劻:&ldo;早者明日,遲者亦不過後日,可答覆之。&rdo;
小村:&ldo;此事急需處理,希望至遲後日必須答覆.&rdo;注13
日本政府早就否定了中國提出的雙方撤軍建議,並決定製造決裂的口實,小村對此不會不知道,而他卻主動提出再議撤兵問題,顯然是有意地引中國上鉤。奕劻、孫毓汶等誤認為是列強調停奏效,欣然應諾,結果大上其當。
第二次會談如約在七月九日舉行,雙方的參加人員未變。其主要對話如下:
奕劻:&ldo;望貴我兩國進行協商,迅速結束此事。然而,目前兩國派出眾多兵員,一則使各國產生種種疑慮,難免會有來自他國的多方干涉;二則恐兩國軍隊發生意外衝突,遂有破壞兩國友好之懸念,故貴我兩國談判前互將兵員撤回,乃當務之急。&rdo;
孫:&ldo;頃接朝亂已平之報告,故兩國兵員已無駐紮之必要。兩國先將兵員撤回,然後再協商善後之策。蓋兩國撤兵乃執行《天津條約》之明文也。&rdo;
小村,&ldo;朝鮮目下安寧,然明日難期.一旦兩國搬兵,亂必再起。故我政府力求兩國充分協議,以絕亂源。談判之始先商撤兵一事,亦為實現日後不再出兵之切望也。&rdo;
孫:&ldo;貴我兩國政府根據《天津條約》而出兵,業已平安朝亂。今國王既請求撤兵,責我兩國亦應遵照《天津條約》之明文,約定日期共同撤兵,是乃恰當之處置。&rdo;
小村:&ldo;在事情未定之時,我兵員決不撤回。&rdo;
孫:&ldo;目前兩國出兵朝鮮,引起各國種種猜測,以至試圖干涉之。為消除此患,惟有速撤兩國之兵。況且撤兵之舉,井非不再談判。第一步先行撤兵,然後兩國就勸告國王改革內政事進行協商。&rdo;
小村:&